城市可以养中大型犬么?
市辖区内重点管理区域内饲养犬只,应当为登记饲养人户内的独居成年人,户内无未成年人。重点管理区域内禁止个人饲养的危险犬类品种和大型犬类品种,由市公安机关会同市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确定,并向社会公布。
有多种犬类混合饲养的,犬只过户、变更或者死亡后,居民两年内不得申请办理养犬初始登记。
重点管理区域内严禁从事犬类养殖、销售、展览、表演、训练等经营性活动。
《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》第十条重点管理区域内个人养犬的,应当具备以下条件:
(一)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暂住本市的合法证件;
(二)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
(三)独户居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