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狗狗可以上公交车吗?
随着城市的发展,宠物犬的饲养已经越来越多,犬只的活动空间和活动范围也在不断扩大。但是,由于犬类品种各有差异,很多大型犬、凶猛犬或者攻击性强的犬只,存在威胁到社会公众的人身安全风险。所以,立法中一方面要提倡尊重犬只的权益,另一方面又要充分考虑社会公众的安全和权益。对于犬只的活动区域,包括可否携带犬只乘公交等敏感问题,既要突出人性化管理,又要做好风险的防范。因此,条例在这些方面做出了较为合理、完善的规定:
一是明确了犬只的活动区域。条例规定,在严格管理区携带犬只外出的,禁止进入的区域包括:党政机关、医院、幼儿园、学校、金融机构、体育场馆、展览馆、文化馆、博物馆、图书馆、影剧院、候车(机)室、餐饮场所、商场、酒店等场所的室内区域,但是这些场所的管理者可以划定犬只禁止进入区域以外的室外区域, 禁止犬只进入;禁止携犬进入的城市公园、广场的具体区域, 由管理机构划定,并设置明显标识。
二是对犬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临时寄养等问题,采取了相对人性化的处理方式。条例规定,禁止携带犬只乘坐公共汽车、电车、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。携带犬只乘坐出租车、人力三轮车的,应当征得出租车、人力三轮车驾驶员的同意,并怀抱或者将犬只装入犬袋、犬笼、犬箱。禁止将犬只寄养在动物诊疗机构以外的其他场所,禁止在动物诊疗机构以外的其他场所从事犬只寄养经营活动。
三是对特殊犬类的活动区域,条例对携带导盲犬、扶助犬、搜救犬、军警犬、表演犬、实验犬等特殊犬类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,规定应当持管理服务证,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