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阳有抓狗的吗?
公安机关、动物防疫、环境卫生、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,做好养犬管理相关工作。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,可以向养犬管理部门投诉、举报。
沈阳市养犬重点管理区
1、三环绕城高速路以内区域。
2、新民市、辽中县、康平县、法库县的县人民政府以及沈北新区、苏家屯区的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城镇。
3、重要文化、风景区。
4、市、县(市)区人民政府划定的其他区域。
沈阳市养犬重点管理区范围以外的区域为重点管理区。
管理区内饲养的犬只,应当经动物防疫部门审验合格,实施狂犬病等疫病的强制免疫。养犬人应当向居住地犬类留验场申请办理养犬登记,并向犬类留验场缴纳管理服务费。未经登记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饲养犬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