许昌狗市场在哪?
我是刚被分配到许昌监狱工作的年轻警察,在监区值班时,发现一名罪犯偷了一条警犬(该警犬系我在押人员),于是对其进行讯问,其供述是因为喜欢狗狗所以才盗窃该警犬。 我听后大惊失色,为了挽回损失,迅速安排民警将该被盗的警犬送回单位。
事后,我根据《监狱法》的相关规定,以该犯盗窃警犬,涉嫌破坏监管秩序罪,提请监狱侦查部门进行立案侦查。
经公安机关侦查,查明案件事实后移送我院审查起诉。 因该犯涉案情节轻微,认罪态度较好,积极赔偿损失,具有悔罪表现,故建议法院依法判处拘役并适用缓刑。
2018年7月5日,魏都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审理。
庭审中,公诉人当庭讯问了被告人、宣读了刑事判决书等证据材料,证实了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成立。
鉴于该案犯罪情节较轻,且能自愿认罪,法庭遂做出一审判决,认定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破坏监管秩序罪,但情节轻微,可免予刑事处罚。